台灣教師聯盟機關刊物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第13期(1997/09/10)

《藝術家掠影》   
郭雪湖
1908年生於台北大稻程,16歲入「雪溪魚館」拜師學畫。與陳進、林玉山同譽為「台展三少年」。未曾赴日接受美術教育。時時入選台展,終於成為推薦級畫家。曾加入「梅栴社」和「六硯會」。在省展的「日本畫」和「國畫」的爭議中,於1964年移居日本,後又定居於舊金山,直到十年本土文化抬頭,才返台開二十年作品展和七十年回顧展等,其畫風典雅與鄉土兼融。
    

圓山附近  絹‧膠彩 1928

南街殷賑(迪化街城隍廟口)紙‧膠彩 1930  

萊園春色(霧峰) 紙‧膠彩  1939

古都秋月(台南) 紙‧膠彩 1982
 《焦點評論》
廢省才能獨立建國
文/李川信〈新埔國小〉
        中華民國修憲凍省後,引起各黨派人馬的解讀,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認為:凍省無關統獨,只是單純為了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提昇國家競爭力。民主進步黨認為:凍省有走向台灣主權獨立的趨勢。中國新黨則斬釘截鐵認為:凍省就是為了台灣獨立。而對岸的中國卻強烈警告台灣,其外部發言人唐國強表示:台灣當局的凍省,並不能改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是中國的一省」的事實。
        在眾說紛紜下,凍省真會走向獨立建國嗎?答案很清楚,是否定的,凍省只是強化中華民國體制而已,要獨立建國,只有廢省、制憲、變更國號。
         廢省本是全民共同的期待,亦是今日台灣必須面對的問題,只有廢省、台灣國土重劃,才能提升台灣的國格及國際競爭力。但台灣在廢省的輿論上,受制於統派的媒體,及利益本位的官員、民代,而無法達成共識,我們不能再默認「台灣省政府」是中國的地方政府,台灣的住民,不分黨派、不分族群,應該趕快廢止省制,將「全省」改為「全國」,「省制」提升「國制」才是正確的做法。
        台灣從威權統治到民主政法,憲政改革是建構現代國家政治意識的重要工作;但捨棄正當性、合法性、合理性的修憲之道,而屈就於一黨之私的修憲,是激烈的阻礙形成新政治意識憲政改革的整合工程,且破壞台灣命運共同體的有效形成。
        我們要了解:中華民國現行憲法,是一個矛盾重重的憲法,其五權體制架構,容易使五權分立下的政府,產生行政上的支離破碎,它制定於1946年的中國南京,事實上已是一部歷史的文件,完全缺少實施的生命力。今天還要規定台灣人民用這一部50年前中國人民代表所制定的憲法,豈不是強要活人穿死人的衣服。
        以當前的形勢來看,這不憲法即使再三的修正,都不是全民期待的完整憲法。我們所要的是,制定一部完全能被台灣人共同接受而又有生命力的憲法,這部憲法應以台灣的狀況及需要,參考世界各國優良的憲法,制定而成,其內涵應具有改革的契機,由人治邁向法治,以全民福祉獲得保障為依歸,來彰顯主權國家的地位,作為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

中華民國一面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必將統一」,另一方面又極端排斥「中國統一台灣」及「一國兩制」,世界各國都會被中華民國這種自創的邏輯弄得「霧煞煞」。因此我們更應宣佈放棄中國及蒙古共和國的領土主張,以達到名實相符的主權國家,國際社會才可能接納台灣。
        如果獨立建國是好東西,台灣人民要共同分享,也應共同分攤一些風險。我們有什麼好猶豫的?美國開國元勳,獨立建國的領導者之一傑佛遜說:我們這一代的美國人能參與建國是何等欣喜、光榮的事。我們也要說,我們這一代的台灣人何其有幸,能參與台灣獨立建國的運動。
        凍省只是維持中華民國的體制,達到繼續「獨台」的手段,50年來的「獨台」其實無法否定國際公法政府繼承的原理,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因此唯有透過廢省、制憲、變更國號,不必革命、更無需流血,來完成台灣獨立建國的法律手續,如此才能永久免於一國兩制的夢魘。


《教育改革》
常態編班不是萬靈丹
文/莫子
        國中「常態編班」的問題最近再度熱烈討論著,教育部長吳京風塵僕僕的下鄉與各縣市政府首長溝通,以尋求對九月份新學期開始全國「國中常態編班」的支持。另外,對於長久以來大多數掛羊頭〈常態編班〉賣狗肉〈能力分班〉的國中校長,則不斷的放出將施以嚴厲處分來強調這次絕對是玩真的。而民間教改團體除了分別請任教前後段班的老師痛斥能力分班的種種不當,更強烈呼應吳部長的鐵腕措施,似乎台灣的國中學生能否離苦得樂就看這一次了。
        只是,筆者以為教育改革是整體的,環環相扣,任何改革無法單就其一而成功。國中「常態分班」,其所欲解決的國中教學正常化、避免標籤理論、將每個學生都帶起來等問題也是如此,絕非單一「常態編班」便可解決這些問題。若我們只將焦點放在「常態編班」的表現上,而沒有深入探討其背後問題本質及解決之道。我想這次的「常態編班」的實施結果,只不過是突顯1968年之後的五次「修正國民中學編班原則」的再一次無法實施的政策罷了。
        本文首先提出對「能力分班」的一些現象觀察,其次詳述不論「能力分班」或「常態分班」其所欲達成的目的──亦即教育理念上的「因材施教」、「有教無類」教學正常化培養健全的學生人格。之後再說明這些理想落實在台灣畸形的教育環境下的變形及扭曲,而這些也正是「常態編班」能否落實及產「常態編班」的相關配合對策。
       「能力分班」遭受最大的攻擊是:造成國中教學不正常、標籤心理。其實標籤心理不只是後段班的學生有,連任教後段班的老師也有。因為這些老師常被認為是教學不力,所以才會造成「老師放棄教學,學生放棄求學」雙方都成為被放棄的受難者;被整個主流升學體制、主流價值放棄。而前段班學生則在被證明能夠在聯考上脫穎而出後,被貼上好學生想念書的標籤,在學校精挑細選的王牌老師「勤考嚴管」下,雙方〈老師及學生〉肩負著個人、學校的前途及榮辱,開始一場昏天暗地、沒天沒日的生死戰。
        前段班的家長對孩子的處境即使心疼不捨,但想到孩子被編在前段班的驕傲及期待孩子通過聯考所換得前〈錢〉途的保障,也自然的捲入這場昏天暗地、沒天沒日的生死戰;無論刮風下雨準時地接送剛上完第八節輔導課的孩子上補習班及等候晚上近十點脫著疲累身子步出補習班的孩子返家。晚風吹來,家長及孩子看著天上的星星想著聯考後的海闊天空一切盡在不言中。
        而後段班的學生家長,怎麼能接受自己辛苦養育,將來要成龍成鳳的孩子被「未考先判」呢?於是「有關係」的家長透過各種力量,家長會、民意代表……等,使孩子變聰明得以進入前段班。「沒關係」的家長則對著孩子感嘆「就是因為父母書讀不多,沒背景,沒關係才無法讓你擠進前段班,你還不給我好好用功讀書」。於是,後段班的學生也魚貫的走入擁擠的補習班教室。這些學生剛開始內心裡仍有一般青少年叛逆期的不服輸的豪情壯志,但隨著課程的日益加重,不斷加深挫折,及整個後段班老師及同學間「被放棄」的氛圍,漸漸的不但豪情壯志被消磨殆盡,於是在學校上課是鴨子,連在補習班上課也是鴨子聽雷了。受不了的學生開始挑戰體制,顛覆生命,在各種犯罪暴力遊戲中宣洩情緒尋求生存價值。而不論國家或是補習班都犧牲大多數後段班學生來成就前段班的少數精英。
        其實不論「能力分班」或「常態分班」,都有其教育上的立論基礎,所要達成的就是教育理念上「因材施教」,、「有教無類」、及教學正常化以及培養健全的學生人格。
       「因材施教」、「有教無類」,都是單純且淺顯的教育理念。作為教育對象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天資稟賦、潛能特質,教育者應該順著學生程度差異,以不同的教育方式施予最適合其程度的教育內容。而每個人生命的展現是多元豐富精彩的,不應該只是單一智育決定論,尤其在後現代社會的今天,多元的生命價值取向更應該被鼓勵,而「有教無類」的理念在此更凸顯其精義。準此,則無論「能力分班」或「常態分班」應該都可以達成上述教育理念,只是實踐方式不同罷了。
        另外,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協助受教者發展健全的人格。而「認識自己」是健全人格的基礎。教師協助學生瞭解自己、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優點與不足,培養學生正確且多元的價值觀,擺開傳統唯智主義的認同,充分鼓勵學生在不同領域的發展。學生也唯有真正「認識自己」之後才能肯定自己,不會只專注在課業上的分數計較,會用欣賞的眼光欣賞功課好的同學,同樣的課業好的學生也能欣賞其他學生在其它方面的表現。同學之間是健康的良性競爭與互相學習成長。
        只是,這些理想的教育方法套在台灣不正常的外在的社會價值觀、惡性升學及教育環境下,怎能不發生問題,怎能不變形扭曲呢?
        首先,在升學主義掛帥之下,升學率的高低為判斷校長辦學優劣,老師好壞的唯一標準,加上國家教育政策仍是以「社會控制」及「人力資源」為規劃所發展出來的市場邏輯。亦即「不好就放棄」的效益思考下,學校、家長、教育當局都捲入其體系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於是「能力分班」被扭曲為「英才教育」,成為實踐上述的效益必然產物,而「掛羊頭賣狗」的情況就在此共犯結構的恐怖平衡下,一直存在。
        社會長久以來的「重高中、大學,輕技職系統」觀念一直根深蒂固。而國中之後的升學考試是否應就學術〈高中〉、職業〈職業學校〉的分流,對於十五六歲的青少年而言,性向決定也似乎太早。無奈大多數學生再上述的情境下被判定為無力考取一流高中,喪失學校教育中的自我肯定及探索的機會。
        其次,台灣惡性的升學聯考及黨國意識形態,宰制了課程內容的彈性及進度的一致性,也制約了學生多元學習思考空間。因此單一的唯智取向,宰制國中學生也宰制了部分老師的價值認同及生命節奏。成績好=好學生=好高中=好大學=有前〈錢〉途,為實踐此過程,台灣的學生在考上大學之前生命節奏只有考試、考試、考試。原本應該充滿多樣豐富的生命旋律就此被扼殺。
        最後,我們的教育環境是:班級學生人數過多,就算老師非常有教育理念懂得如何「因材施教」,耐心愛心教導,希望把每一個學生都帶上來,但若班級學生程度差異過大或是有幾位連基本讀寫能力都如前所述的重重制約、宰制,我們只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有理想的老師在無力對抗體制下,逐漸為體制所吞噬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
        因此,「常態編班」能否成功其實是取決於相關條件的改變及配合,這些配合改變包括:國家教育政策的調整〈如技職體系的重視及提升〉、升學制度的改良、課程內容及進度的彈性、降低班級學生人數、多元文化教育觀、加強各項特殊才藝資優及一般資優教育鼓勵多元發展、資源教學〈補救教育〉系統的落實等等。總之,教育改革是環環相扣的整體工程,我們沒有理由因為相關條件的不足而停滯不前,但也不應該只停留在文字上的爭執「能力」與「常態」或忽略事件背後的盤根錯節而過度樂觀。教改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我國歷史》
海上蛟龍翻滾
仙山屢遭覬覦
文/陳進中〈振聲中學〉
        一四九七年,葡萄牙人到達伽瑪繞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來到印度西部的海岸後,運回大批東方貨品,獲利甚豐。歐人聞知後,蜂湧循線東來,從此揭開了海權時代的來臨。大海不再是天險,反而是通航大道,海上強權國家,為了商機與商業據點,於是相互逐鹿於印度洋、太平洋上。
        而我國正巧位於東亞花綵列島的中樞,是琉球弧和呂宋弧會合處,西隔台灣海峽和大明帝國相望,東臨太平洋,是印度洋北上,太平洋南下必經之地,因而成為各海上列強競相覬覦的場所。
        一五五七年〈明嘉靖卅六〉,葡人取得澳門的永租權,作為東方通航的據點後,積極向外拓展貿易。進一步到日本的「豐後」去貿易,得該地藩主的熱烈支持。此後葡人商船不斷自澳門直航,或由印度亞經馬六甲,台灣海峽,駛往大明和日本,返航時滿載東方貨品回歐洲販賣。就這樣葡人商船經常出現在大明帝國東海、南海間,台灣海峽為其必經的航路。一五九○年,一個雲淡風輕,海上能見度極佳的日子,一艘葡人商船航經台灣海峽時,看見一座草木青翠欲滴,古木參天,群鹿奔逐於群山間,島上居民悠然自得,近海又有點點漁航的帆影,宛如人間仙境,葡人水手們不禁興奮的喊出「I1ha Formosa〈福爾摩沙〉」意為美麗之島,這讚美之聲傳遍全歐洲,「美麗之島」從此就永無寧日了。
        日本最早有窺占台灣的野心,因長期侵擾明朝東西沿海,明廷嚴禁「私通販夷」,日人乃轉到台灣北部,據有基隆和明人私梟相互買賣。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曾派遣使臣來台,欲招撫「高山國」,作為進攻西班牙人占有呂宋島的跳板。不久豐臣病死,內戰再起,後德川家康一統日本後,繼豐臣政策,二次出兵台灣均遭颶風所阻,後因基督教和各地蕃主勾結,販售歐人各種槍砲,影響德川的政權,德川遂實施「鎖國政策」,不再和外界往來,台灣就這樣逃過一劫。
        葡萄牙據有澳門後,恐台灣為他國所占有,影響到澳門的貿易,更怕被切斷和大明帝國,日本通商路線,因而於一六一○年,準備進占台灣,但為英、荷所阻,飲恨而還。
        一五二一年,西班牙占有呂宋島,以馬尼拉為遠東貿易根據地。鑒於菲律賓北隔巴士海峽和台灣相望,為確保對大明與日本的貿易以及傳教的航線暢通,西班牙曾二次出兵欲進軍台灣,但天佑台灣,二次均遭颶風所阻,無功而還。直到荷蘭人進占安平時,西人為求自保,才進占北台灣。荷蘭人也不甘寂寞,一五九七年,占有爪哇,蘇門答臘等地,不斷在南洋各地轉販貿易,獲利甚豐,遂組東印度公司以「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為中心。於是向北謀求拓展貿易於明朝和日本。荷人先欲奪葡人的澳門為據點,遭明莆聯軍所敗。乃轉向攻占澎湖,又為大明軍隊所困,只好向大明求和,退出澎湖。不久荷人再占澎湖,又為大明軍隊所困,時間一久,眼看彈源將盡,援軍又無法到達,荷人心生一計,向大明求和,永久退出澎湖,但求大明不要干涉他們進占台員一鯤鯓〈金安平〉,大明官員大喜,因台員本來就不屬大明領土,荷人要不要進占台員根本與他們無關,就爽快的答應了。荷蘭人退出澎湖,進佔台員,建立
        我國本為與世無爭的「世外桃源」,無奈!因有漁鹽之利,又近大明帝國,控有台灣海峽,為印度洋北上大明與日本所必須經過的要地,因而成為海上霸權競逐的場所,套句日人司馬遼太郎的話說「場所的悲哀」,漢譯為「身為台灣人的悲哀。」

《我國地理》
 行政區〈上〉
文/劉道義〈彰和國中〉
        一個國家基於分層負責之需要,以及統治上之方便,都將全國分成許多區域,若所分成的區域太大,在大區域之下須再細分為若干小區域,一直細分到便於直接管理,服務人民之最小範圍為止。每個區域設有政府機構以統籌地方事務,這些區域就叫做「地方行政區域」,簡稱「行政區」。
        由全世界一百個人口五百萬以上的大、中型國家大多轄有10~37個,平均233個行政區之實例可知:一個國家的直轄行政區以分成十多個、二十多個、三十多個最為理想。以平均22個言之,每個直轄行政區占全國之比重,以4.5左右最佳,2~8%之間次之,1~13%之間尚可。其比重之評量方式,由於政府施政之主要標的為「人」,土地的經營次之,且土地經營之最後歸宿也是「人」。故根據研究,人口的重要性約占90%,面積的重要性約占10%。因此,以二千一百餘萬人的中型國來說,中央直轄的行政區,以一百萬人左右為佳,四十三至一百七十之間次之,二十二至兩百七十五萬之間尚可。其中,人口多的行政區之面積應小於人口少的行政區,方能取得平衡。質言之,就二千一百餘萬人的我國來說,平均八十餘萬人的台灣省轄21縣市,大多有資格升格為直轄縣。因此我國直轄市,不應只有北、高兩市而已。
        我國目前的行政區,由中央政府直轄的,只有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四個,但四個行政區中,台灣省面積占全國98%,人口占全國80%,其比重與中央之轄區相近,其餘三個合計,不過2%及20%,台灣省比重超大為世所罕見。
        四個直轄行政區中,福建省因僅設形式上的「省政府」,不管實際業務,屬「虛省」性質。故其下的金門、連江兩縣,實際上具有向中央直接負責的「準直轄縣」之地位。在台灣省方面,1997年7月,修憲通過停止省長、省議員之選舉,並計劃精簡省政府業務,但因工程浩大,阻力重重。故初期約只能做到精簡50%左右,與95~99%的廢省,省轄21縣市升格為「準直轄縣市」之地位;或100%的廢省,21縣市升格為「直轄縣市」之地位尚有一段距離。
        在台灣省之下,共轄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等16個省轄縣,及基隆、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5個省轄市,故16縣5市屬第二級行政區,第三級政府。16縣5市之下,又轄屬於第三級行政區,第四級政府的309個鄉鎮市與27區。
        在台北市、高雄市之下,分別轄12及11區。由於北、高兩市升格為「直轄市」,具有第一級行政區,第二級政府之地位,故其下的「區」就變成第二級行政區,第三級政府,但因規模與台灣省的鄉鎮市相近,故僅賦與「準縣級」之地位。
       金門縣下轄3鎮3鄉,連江縣下轄4鄉。
       迄1997年止,鄉鎮市長為民選,並設置鄉鎮市民代表會;區長為官派,無代表會之設置。

《客家童謠欣賞
七姑星,七姊妹,打開園門來摘菜,摘一皮,留一皮,留到天光日嫁尾子姨,嫁到哪?嫁到禾埕背,雞公礱谷狗踏碓,鵝凱水,鴨洗菜,狐狸燒火貓炒菜,鴨母浸水督目睡,貓摸屎物點點睡。─「七星姑,七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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